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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屏限制不明确!爱奇艺投屏案原告朱元律师四问优酷

在经过一年多的审理后,备受关注的“爱奇艺限制投屏案”一审判决终于在7月初尘埃落定。然而,在一审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原告朱元律师决定提起上诉,目的是争取不断订的单次会员与连包会员应有同等待遇。一审判决中,原告在2025年7月15日前享有720P和1080P的高清投屏权益,爱奇艺平台需补偿原告41天的黄金VIP会员时长。

投屏限制不明确!爱奇艺投屏案原告朱元律师四问优酷

然而,朱元律师指出,国内多数视频平台在会员特权和用户限制方面存在不清晰的条款。今天,朱元律师专门发文,针对优酷选择性允许投屏的问题,提出了四个疑问。他首先确认自己是优酷尊贵的VIP会员,有效期至2025年6月1日,但不是SVIP。

朱元律师表示,自己在用开通了优酷会员的手机投屏至电视端酷猫时,会遇到部分能投屏、部分不能投屏的情况,整体分类限制混乱。针对这一情况,朱元律师提出了四个疑问:

  1. 优酷,请告诉我,您说投屏不能在电视端使用,为何有些能投屏有些不能投屏?
  2. 优酷,请告诉我,我如何分辨哪些内容能投屏,哪些不能投屏?为何标注有“VIP帧享”“首播”“独播”的内容,有的能投屏有的不能投屏?
  3. 优酷,请告诉我,您说投屏不能在电视端使用,而现在部分内容可以投屏,这种“部分使用”属于会员协议约定的会员权益,还是如爱奇艺所言,这属于会员协议约定权益之外的免费赠与?
  4. 优酷,请告诉我,您说投屏不能在电视端使用,为何在“macbook air”设备上也不能使用?

朱元律师认为,作为消费者,会员有知情权,投屏服务不能像“开盲盒”一样不明确。平台长期实际提供的服务对于会员来说构成了一种信赖与依赖,属于合理预期,因此需要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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