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2月1日起,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将全面推广使用电子发票形式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简称“电子行程单”)。这一举措将大幅提升旅客出行和单位报销的便利性,同时降低纸质行程单的相关成本。
根据新规,旅客在完成所购机票所有行程后的180天内,可通过航空公司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值得注意的是,电子行程单仅适用于国内航线服务,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航线暂未纳入范围,退票、选座、逾重行李等附加服务费用也无法开具在电子行程单内。
电子行程单的全面推广将带来以下便利:
1. 无纸化报销:旅客无需再获取纸质行程单,节省邮寄时间和费用;
2. 财务流程简化:单位财务人员可通过电子行程单实现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和存储,同时可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增值税税额并按规定勾选抵扣,减轻人工计算工作量;
3. 环境友好:减少纸质单据的使用,有利于绿色环保。
为确保平稳过渡,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为过渡期。期间,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及其他发票形式将并行使用,但需注意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
民航领域推广电子行程单是继铁路客运全面使用电子发票后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交通领域在数字化进程中的进一步深化。这不仅方便了广大旅客,也为企业财务管理提供了高效、智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