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近日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对现行规定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其中,针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和使用条件,拟将申请年龄上限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并提出与延迟退休政策相衔接的灵活措施。这一修改计划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修订内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上限的延长涉及第十四条和第六十五条的调整。此外,对于已达到63周岁的驾驶人,可在通过体检以及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继续驾驶原准驾车型。这一举措旨在与国家弹性延迟退休政策接轨,满足更多驾驶人的工作需求。
此次修订还针对特殊驾驶证作出调整。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驾驶证的注销年龄上限拟从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校车驾驶资格的申请与注销年龄改为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一致,取消了明确的60周岁上限限制,改为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同时,公安部还计划将此前实施的摩托车驾驶证申请年龄由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的便民措施写入规章,使这一措施制度化,进一步推进驾驶政策改革的法治化。
公安部表示,此次修订的内容将在征求社会意见后进一步完善,最终形成报批稿,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实施。这一调整将为适龄驾驶人群提供更多便利,同时也对驾驶人健康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以确保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