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十年环境资源审判案例显示,江西三清山风景区著名的巨蟒峰遭三名游客非法破坏,案件备受关注。2017年,张某明、毛某明和张某合谋携带电钻、岩钉、铁锤和绳索等专业攀岩工具,对巨蟒峰进行攀爬,破坏性打入26枚岩钉,最终成功登顶。
专家评估结果显示,此次事件造成巨蟒峰严重损毁,估算非使用价值损失达1190万元。法院认为,作为世界自然遗产地标,巨蟒峰受我国法律严格保护,三名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破坏性攀爬造成了严重后果。
在刑事审判中,张某明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罚款十万元;毛某明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罚款五万元;张某因情节较轻,免予刑事处罚。此外,三人被要求承担600万元的环境资源损失赔偿及15万元专家评估费,并在全国媒体公开道歉。
法院判决指出,保护自然生态资源是维护人类生存的基本保障,三人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珍贵的自然遗产,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