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男子因工作电脑存储64GB不雅视频被解雇”一事引发了广泛讨论。当事人黄某表示自己并未观看这些视频,还将公司告上法庭,事件因此备受关注。
黄某自2007年7月2日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担任软件测试工程师。双方于2016年7月2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他离职前的平均月薪为税前17232.23元。
事件的起因在于,公司在黄某日常使用的工作电脑中发现了大量色情图片和视频,总计约64.8GB。公司随即进行了司法鉴定,确认这些文件的性质。
此后,公司以黄某在公司电脑上存储大量淫秽视频为由解除了其劳动合同。对此,黄某承认自己确实在公司电脑上保存了这些文件,但坚称从未在公司内观看过。他表示:“我承认不应该将这些文件存储在公司电脑上,但我没有在工作时间观看这些内容。”
法院最终裁定,根据现有证据,黄某在工作电脑中存放大量淫秽视频和照片的事实清晰明确。法院认为,此举不仅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也违背了公共道德,因此支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这一案件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部分网友质疑,如果黄某并未观看这些文件,仅是存放,是否也应被解雇。对此,相关律师表示,员工在入职时通常会与公司签订协议,明确规定工作设备只能用于公司业务。黄某将公司电脑用于存储私人不雅视频,明显属于占用公司资源,违反了公司的使用规则,因此被解雇并无不妥。律师进一步指出,工作电脑是公司的资产,用于私人用途,尤其是涉及不雅内容,已经构成了严重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