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交通广播报道,北京市率先推出了全国首款专为摩托车设计的ETC设备。此设备标准与小型汽车相同,费用为298元,采用储值型模式,需通过小程序提前存款。
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办理时需携带开户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如代办需提供委托书)、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已安装正式牌照的摩托车。设备将在现场直接安装,并具备防水功能,因此无需担心下雨或洗车时的使用问题。
使用范围及注意事项:
目前支持摩托车高速通行的省份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安徽、湖北、贵州、云南、甘肃、新疆、吉林、辽宁等12个省、市、自治区。摩托车ETC适用于设计车速不低于70公里/小时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和普通边三轮摩托车,其他类型的摩托车如不符合要求则无法办理。
设备转移及防护功能:
如果更换车辆,设备可携带到网点变更车辆信息,但仅限于摩托车之间互换。设备具备IP67级防水和防尘功能,使用锂锰扣式电池。
收费标准:
摩托车通行高速将按照1类客车(小型汽车)标准收费。
此外,摩托车ETC设备仅限于支持摩托车上路的高速路段,请在办理前确认拟通行的省份是否支持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避免无法正常扣费或通行的问题。